公告日期:2023-11-13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西韩路 228 号 10 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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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券商
东吴证券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2023 年 11 月 13 日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5
二、 发行计划 ......10
三、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17
四、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19
五、 中介机构信息......21
六、 有关声明 ......22
七、 备查文件 ......27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轶峰新材、轶峰、本 指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子公司 指 芜湖轶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行 指 公司向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定
向发行股票
主办券商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
发行业务指南》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万元、元 指 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轶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指 芜湖轶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指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所、律师事务所 指 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
一、基本信息
(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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