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16
证券代码:839754 证券简称:轶峰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公司现予以更正。
二、 更正情况说明
更正前:
(一)审议《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3-025)。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钱斌、许传勤、蒋晓艳。
(三)审议《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编号:2023-031)。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钱斌、许传勤、蒋晓艳。
(四)审议《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3-032)。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钱斌、许传勤、蒋晓艳。
(五)审议《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该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26)。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钱斌、许传勤、蒋晓艳。
(六)审议《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定向发行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根据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第十九条规定,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增加资本时,公司原股东无优先认购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本次定向发行中,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钱斌、许传勤、蒋晓艳。
(七)审议《关于签署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鉴于公司拟进行股票发行,公司拟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协议。合同内容包括认购股数、认购价格、认购款项支付、合同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机制等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钱斌、许传勤、蒋晓艳。
(八)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为保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持有人确定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等事项;
3、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等事项;
4、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过户、相关登记结算业务、锁定和解锁等事宜;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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