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5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情况报告书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西韩路228号10幢
主办券商
东吴证券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2024年4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全体监事签名: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2024年4月3日
目录
声明 ...... - 2 -
目录 ...... - 3 -
释义 ...... - 4 -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 5 -
二、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8 -
三、 非现金资产认购情况/募集资金用于购买资产的情况......- 10 -
四、 特殊投资条款 ......- 10 -
五、 定向发行有关事项的调整情况......- 11 -
六、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如有)......- 12 -
七、 有关声明 ......- 13 -
八、 备查文件 ......- 14 -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股份公司、轶峰新材、轶峰、本公 指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行 公司向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定向
发行股票
主办券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行业务指南》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元、万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轶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芜湖轶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所、律师事务所 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轶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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