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9
证券代码:839755 证券简称:恒丰泰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恒丰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恒丰泰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 年修订)》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07 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1.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性质及原因:
(1)对成本核算重新厘定
公司以前年度存在成本费用分类核算和库存商品结转金额不正确的情况,根据存货核算会计政策对成本核算进行重新厘定并进行追溯调整。
(2)未针对产品质量保证的售后服务费计提预计负债
依据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约定,公司主要产品均约定质量保证条款及服务期限,公司未合理预估未来售后服务费用并计提预计负债。依据售后服务费历史发生平均费率计提预计负债,并对以前期间费用进行追溯调整。
(3)依据质保金期限列报重分类
公司与客户多约定质保金条款且期限超过一年,依据期末质保金期限重新划分,将期限一年内质保金列入合同资产,期限超过一年质保金列入其他非流动资产,并依据资产负债表日质保金到期情况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相关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同时重分类调整。
(4)依据票据持有目的及票据信用等级列报重分类
公司票据存在质押、背书及贴现情况,列报未按持有目的及信用风险准确
划分,同时公司将“6+10”银行划分为信用等级高的银行,依据票据持有目的及银行信用等级对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重新分类划分。
(5)子公司递延所得税适用税率重新计算
公司子公司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未来适用税率15%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依据子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及适用税率重新计算并确认。
(6)其他资产负债项目列报重分类
公司依据资产负债项目性质及其流动性,将原计入持有待售的抵债房产重分类列报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时依据抵债资产抵债时点公允价值重新确认其入账价值;将原计入长期借款计提的利息列报至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
(7)上述事项影响更正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
根据上述税前调整利润情况,相应更正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金额。
(8)其他报告附注调整事项
公司本次对2021年度期间的关联方及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确认,因此对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更正,更正后2021年度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1.更正后 2021 年度的关联方关系
其他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张龙 董事
李连星 董事
叶彬瑶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胜康之女
李德安 本公司董事李连星之配偶的父母
彭灵哲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胜康之配偶的兄弟姐妹
彭洪波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胜康之配偶的兄弟姐妹
上海翊尔泰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高管叶彬瑶之控制的企业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毓伟减速机设备安装服务部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叶胜康之兄弟姐妹的配偶
2.更正后 2021 年度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政策 2021 年度
上海翊尔泰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原材料 协商价 397,190.00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毓伟减速机设备安装服务部 安装服务 协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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