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15
证券代码:839759 证券简称:华冶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苏华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759 华冶科技 2022 年 5 月 2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依法运作,积极开展工作,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 治理。公司全体董事均能够依据公司的董事会规则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以认 真负责的态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二)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要求,围绕企业生产经营中心工作,
以维护和保障股东利益为己任,履行监督职能,参与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拟订了《2021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10)、《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1)。(四)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拟订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成本费用的管理,落实成本精细化管理的目标,做到各项工作 事先有计划、有安排,保证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有序进行,做到对经营管理者奖 惩有依据,以提高经营管理者的工作效率,最终实现公司效益最大化,公司财 务部门对 2022 年财务状况进行了预计。
(六)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不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 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的部分条款。
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5)。
(八)审议《关于江苏华冶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江苏华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经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