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9762 证券简称:浙江旭光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1.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刊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13: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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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762 浙江旭光 2024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
(七)会议地点
淳安县千岛湖镇永兴路 121 号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监事会办公室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浙江旭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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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议《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情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9)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0)。
(六)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7,500,166.0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1,822,066.12 元。鉴于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以及股东意愿,对 2023 年利润分配提出以下方案:
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 1500 万股,拟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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