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3
证券代码:839769 证券简称:惠美股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宜宾惠美纤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视频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4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769 惠美股份 2023 年 4 月 2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龙湾壹号 7 幢 40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度经营状况编制了公司《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 上公布《宜宾惠美纤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及《宜宾惠美纤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二)审议《2022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为了更好的履行公司董事会的工作职责,推动 2022 年公司各方面的工作,董事会制作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报告对 2022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董事会主要工作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总结。
(三)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监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监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公司监事会主席就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做了详细报告。(四)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根据审定的 2022 年财务报告编制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对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报告。
(五)审议《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根据对 2023 年销售市场的预测及经营策略,并结合公司 2022 年度财务
决算情况,同时考虑多种不确定因素,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续聘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履行审计职责。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的《宜宾惠美纤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七)审议《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400
万元。预计关联交易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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