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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3 16:32:14 股吧网页版
惠美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9769 证券简称:惠美股份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宜宾惠美纤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网络视频参会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9: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4-019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769 惠美股份 2024 年 5 月 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龙湾壹号 7 幢 401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宜宾惠美纤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服务协议,聘请山西证券作为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上述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一)、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需要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所需的材料、报备;(二)、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需要办理的其它事宜。

公告编号:2024-01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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