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07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9775 证券简称:太伟药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2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东彦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彭桥珍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董事邹惠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名彭桥珍为公司新任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彭桥珍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公告编号:2021-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 点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上述相关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反对/弃权原因:无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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