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3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9775 证券简称:太伟药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东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存在尚需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形。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列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彭桥珍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1-023
鉴于董事邹惠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提出辞职,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名彭桥珍为公司新任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核查,彭桥珍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为董事适当人选。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邹惠明 董事 离职 2021 年 12 2021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月 23 日 时股东大会
彭桥珍 董事 任职 2021 年 12 2021 年第三次临 审议通过
月 23 日 时股东大会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