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2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二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4
第三章股份......4
第一节股份发行......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股份转让......6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股东......7
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10
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13
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4
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15
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7
第五章董事会......21
第一节董事......21
第二节董事会......23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7
第七章监事会......29
第一节监事......29
第二节监事会......30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2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32
第二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3
第九章通知......34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5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减资......35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36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8
第十二章投资者关系管理......39
第十三章附则......4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上海太伟药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发起人,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协新路 491 号;邮政编码:20140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7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和完善公司制度,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运用股份制经济组织形式的优良机制,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食品流通、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置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依法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将登记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人民币 1 元。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 1700 万股,成立时由原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全部认购,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100%,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本 1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认购的股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