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0
公告编号:2023-006
证券代码:839775 证券简称:太伟药业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份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下发的《持股 5%
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通知。公司股东王东彦持有公司股份 11,900,000 股
被司法冻结,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0%。该司法冻结的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6 日至
2026 年 3 月 5 日止。
(二)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
以上冻结情况系王东彦与黑龙江虎头镇政府关于虎头土地纠纷一案被黑龙江虎林法院冻结,执行通知书文号:(2023)黑 0381 执法第 378 号。
(三)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控股股东目前正在积极妥善解决上述司法冻结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股权司法冻结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股份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王东彦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告编号:2023-006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1,900,000、70%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11,900,000、70%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1,900,000、70%
三、备查文件目录
虎林市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
《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上海太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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