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10
证券代码:839783 证券简称:洛克新材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浙江洛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0 月 3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国荣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主人翁意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实现公司整体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的紧密结合,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拟认定龚敏芝、汝寅初、
芦保国、赵青松、丁雅富 5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浙江洛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实施 2022 年股票定向发行。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15,000,000 股(含),每股价格 4.00 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 60,000,000.00 元(含)。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对象为公司部分在册股东、外部合格投资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合计人数不超过 13 人(含),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认购者主体条件。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2-032)。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国荣、沈大为、王军花、归念文已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章程》中并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做出特殊规定,为明确本次定向发行对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本次定向发行对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国荣、沈大为、王军花已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在本次定向发行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生效。
2.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张国荣、沈大为、王军花、归念文已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股票发行,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公司注册资本原为:人民币 5,500 万元。
拟变更为:人民币 7,000 万元。
公司章程第五条原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500 万元。
拟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 万元。
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原为: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5,5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拟修改为: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7,000 万股,均为普通股。
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回避表决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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