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22
公告编号:2022-042
证券代码:839783 证券简称:洛克新材 主办券商:南京证券
浙江洛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洛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拟认定龚敏芝、汝寅初、芦保国、赵青松、丁雅富共 5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
露了《浙江洛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向全体员工对核心员工名单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全体员工均未对提名员工提出异议。
202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同意认定龚敏芝、汝寅初、芦保国、赵青松、丁雅富 5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认定核心员工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认定龚敏芝、汝寅初、芦保国、赵青松、丁雅富 5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并同意将《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
公告编号:2022-042
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浙江洛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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