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01
公告编号:2023-027
浙江洛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0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第一节 股东 ...... 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5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 董事会......21
第一节 董事 ...... 21
第二节 董事会 ......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9
第七章 监事会......32
第一节 监事 ...... 32
第二节 监事会 ......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5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7
第九章 通知......37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38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39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2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3
第十三章 附则......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浙江洛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浙江洛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嘉兴洛克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公司发起人,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
第三条公司名称:浙江洛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江泾开发区新南洋路 379 号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000 万元。
第六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司制度,依靠科技进步,自主创新,依托良好的区位优势、人才优势、技术优势和市场优势不断开发和生产高技术、高品质的绿色环保产品,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公司和客户带来持续的价值和竞争力,使全体股东获得合理的收益回报。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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