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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9-08 15:39:33 股吧网页版
恒宇科技:方正承销保荐关于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风险已解除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08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风险已解除的提示性公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宇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风险已解除 否

2 其他 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方正承销保荐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6 月 13 日、7 月 4 日向公司邮
寄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关于对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催告函》,就公司累计 2 年未按《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及《<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向主办券商足额缴纳持续
督导费用发起书面催告,并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6 月 14 日、7 月 6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方正承销保荐关于拟单方解除与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在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公司已缴纳被书面催告的持续督导费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风险已经解除。

2、根据规定,公司应就上述重大事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已在主办券商三次书面催告后缴纳被催告的持续督导费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风险已经解除。

公司未按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已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9 月 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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