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31
公告编号:2022-057
证券代码:839799 证券简称:恒宇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0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2 年 10 月 20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贺湘英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 年半年度报表,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了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公告编号:2022-057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2 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2-056)。
本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情况进行了监督,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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