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1-04
公告编号:2022-062
证券代码:839799 证券简称:恒宇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
挂牌公司 不适用
展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京海劳人仲字(2021)第 6693 号
立案时间:2022 年 10 月 8 日
案号:(2022)京 0108 执恢 2263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10 月 20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书》(京海劳人仲字[2021]
公告编号:2022-062
第 6693 号):“经本委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于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九日解除劳动你合同;
二、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五次向张帆支付调解款共计十四万二千八百二十八元,第一次于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张帆支付三万零三百三十四元六角,第二次于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前向张帆支付三万零三百三十四元六角,第三次于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向张帆支付三万零三百三十四元六角,第四次于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张帆支付三万零三百三十四元六角,第五次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前向张帆支付二万一千四百九十元;
三、张帆自愿放弃其他申请请求;
四、张帆与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在明确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确认双方此后再无其他劳动争议。”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履行金额合计:57,494.00 元。
二、对公司影响
对公司持续经营、财务和公司股东权益的保护均无重大影响,但给公司声誉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积极筹款,尽快履行已到期的偿付义务,化解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企查查查询截图
2、《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书》(京海劳人仲字[2021]第 6693 号)
公告编号:2022-062
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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