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13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9799 证券简称:恒宇科技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恒宇伟业科技
挂牌公司 不适用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京 0112 民初 7798 号
立案时间:2023 年 3 月 24 日
案号:(2023)京 0112 执 263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企查查
信息发布日期:2023 年 6 月 2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根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京 0112 民初 7798 号)
判决结果“一、被告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北京梆梆系
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设备款 2760000 元及违约金(以 2760000 元为基数,自
公告编号:2023-011
2022 年 4 月 8 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执行 清;二、驳回原告北京梆梆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 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恒宇科技应向北京 梆挷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设备款 2,760,000.00 元及违约金。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履行上述生效的判决结果,根据企查查查询, 未履行的涉案金额为 2,793,880.00 元。
二、对公司影响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和公司股东权益的保护均存在重大影响, 并给公司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积极筹款,尽快履行已到期的偿付义务,化解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企查查查询截图;
2、《民事判决书》((2022)京 0112 民初 7798 号)。
北京恒宇伟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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