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9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绿碳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决定书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主办券商” )作为海南绿碳
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绿碳坊”、“公司”、“挂牌公司” ) 的持续督导
主办券商, 通过持续督导, 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挂牌公司是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收到股票终止挂牌的决定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出具了《关于作出终止佛山市合璟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
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 (股转公告〔 2024〕 375 号)(以下简称“终
止挂牌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以
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
告的,我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绿碳坊未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我司于 2024 年 9
月 18 日作出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被摘牌公司应在收到我司出
具的终止股票挂牌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积
极应对投资者诉求。主办券商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相关事宜并披露联系方式,协助做好投资者的沟通工作,指导公司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摘牌
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本公告发布之日
(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被摘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
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起复牌,并
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终止挂牌。”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
形。
若公司未在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
票将自 2024 年 10 月 10 日起复牌,并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终止挂牌。 恢复交易
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绿碳”。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应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
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已离职,目前暂无人对接信息披露事务,公司不能规范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财达证券将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其他风险情况,
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联系人:肖玉豪
联系电话: 0311-66006224
邮箱: xiaoyuhao@cdzq.com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作出终止佛山市合璟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 (股转公告〔 2024〕 375 号)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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