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15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9808 证券简称:小尾羊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
收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
收到日期:2023 年 3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3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小尾羊牧业科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余佳荣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
实际控制人、董监高
长、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高建华 董监高 公司财务总监
公告编号:2023-019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2、资金占用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与无锡云飞建工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转让公司持有的江苏小尾羊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小尾羊”)35%股权,此次股权转让行为导致公司失去江苏小尾羊的控制权。截至 2022 年 9 月30 日,江苏小尾羊的总资产为 101,339,810.9 元,占小尾羊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8.95%,江苏小尾羊的净资产为 47,481,508.18 元,占小尾羊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2.26%。此次出售股权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未按规定及时申请停牌和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程序,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2、资金占用
2022 年,公司将出售江苏小尾羊所得的股权转让款 4,000 万元通过第三方
转让至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用途为代控股股东内蒙古小尾羊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尾羊牧业”)及其子公司偿还欠款,前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日最高占用余额为 4,000 万元。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拟决定:
给予小尾羊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小尾羊牧业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余佳荣、高建华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19
本次纪律处分最终结果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为准, 暂未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暂未对公司的财务方面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1、公司将尽快与控股股东协商拟定占用资金的还款计划,并督促控股股东按时归还占用资金的本金及利息。
2、公司将组织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提高守法守规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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