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12
公告编号:2023-048
证券代码:839808 证券简称:小尾羊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贷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一、逾期债务情况
2021 年 3 月 31 日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山支行(以下简称“包农商行”)签订编号为包农
商流借字 2021 年第 080943900001 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 475 万元,贷
款期限是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3 月 5 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小尾羊
物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销售”)与包农商行签订编号为包农商流借字 2021
年第 080943900007 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贷款金额 475 万元,贷款期限为 2021
年 3 月 31 日至 2023 年 3 月 5 日。上述贷款事项经公司 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号)、《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号)、《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号)。
上述两笔款是根据《包头市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办法》申请的市级统筹助保金贷款,因此由包头市政府下设的包头市百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佳荣提供担保,股东内蒙古金羊荣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将其持有公司的60 万股权(占总股本 0.6263%)质押给包头市百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上述两笔贷款的反担保。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物流销售未能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贷款本金共计 950 万元。
二、贷款逾期对公司的影响
如不能偿还贷款,公司有可能面临被贷款银行提起诉讼、被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48
三、应对措施
公司及物流销售已向银行提交了贷款延期申请,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尚未获取批复。公司目前仍在积极与贷款银行进行沟通协商,争取尽快办妥贷款延期或还款手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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