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08
公告编号:2023-064
证券代码:839808 证券简称:小尾羊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12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12 月 4 日
作出主体:内蒙古证监局
措施类别:责令改正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重大资产重组违规
2、资金占用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3-064
1、2022 年 5 月至 9 月期间,公司累计向无锡云飞建工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
江苏小尾羊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小尾羊)100%股权。累计出售资产净额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出售资产总额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期末总资产的比例达到 30%以上,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四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0 号)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2、2022 年,公司将出售江苏小尾羊所得股权转让款 40,000,000 元通过第三
方代控股股东内蒙古小尾羊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融资借款。公司代控股股东垫付员工工资、社保及其他费用累计发生 6,815,606.96 元。江苏小尾羊代控股股东偿还借款本息累计发生 2,835,000 元。上述事实构成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累
计占用金额 49,650,606.96 元。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占用余额为 40,000,000
元。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66 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90 号)第六十七条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该违规事项已得到公司公告披露,详见 2022-058 号公告,上述违规事项已受到全国股转公司的违规处罚,处罚情况详见 2023-025 号、2023-050 号公告。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暂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3-064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暂未对公司的财务方面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已与控股股东签订《还款协议》,并协商拟定了占用资金的还款计划,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按时归还占用资金的本金及利息。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18 号
内蒙古小尾羊餐饮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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