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4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9813 证券简称:微特电机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7年1月10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此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125.00万股, 每股不低于8.90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10,012.50万元。
截 至 2017年1月 16日,本次实际募集新增股份数量为1,125.00 万股,募集资金10,012.50万元全部由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存至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 02200120000001180)。本次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增加关键设备投资。
2017年2月6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 304009 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1月16日止,公司已收到孚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款人民币10,012.50万元。2017年4月2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已有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全国股转系统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4-012
(一) 原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江苏微特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此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增加关键设备投资,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资金用途 资金预算(万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7,349.50
2 增加关键设备投资 2,663.00
合计 10,012.50
(二)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
将原计划用于“增加关键设备投资”的部分资金(合计 1,400 万元)用途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序号 资金用途 资金预算(万元)
1 补充流动资金 8,749.50
2 增加关键设备投资 1,263.00
合计 10,012.50
三、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原因
为了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和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变更本次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二)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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