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6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9820 证券简称:赢家伟业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北京赢家伟业科技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22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并经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1名自然人投资者,此次公司共发行股票4,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4月2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对北京赢家伟业科技孵化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2〕1009号)。
投资人于2022年5月5日将募集资金全额存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34525766)。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5月5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246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公告编号:2024-011
会议,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议拟设立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
同时,公司与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接受针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三方监管。
公司严格按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4,446,004.79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2022 年度末募集资金总额 10,094,118.81
二、2023 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724,877.90
三、2023 年度利息收益总额 2,706.37
四、2023 年度理财投资收益 74,057.51
五、2023 年度末募集资金余额 4,446,004.79
为增加公司收益,充分利用资金,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发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使用资金总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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