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7-27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39824 证券简称:软众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福建省软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福建省软众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0056120087M
承诺主体名称 汪广英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公司拟申请股
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承诺类别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公司拟申请股票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终止挂
承诺开始日期
牌事项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
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摘牌
承诺有效期
函之日起二个月内
公告编号:2021-027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终止挂
牌事项并披露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公司取得全国中
承诺履行期限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摘牌函之日起二个月
内
其他 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
承诺结束日期
摘牌函之日后二个月届满。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汪广英。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汪广英承诺于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摘牌函之日起二个月内,对回购相对人提出的回购请求,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有股份实施回购:
(一)回购相对人:异议股东(在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但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或已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二)回购承诺期限:自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摘牌函之日起二个月内;
(三)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应当在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后,自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出具的同意摘牌函之日起二个月内,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公司,若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未收到异议股东书面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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