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9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39826 证券简称: 飞沃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
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议案涉及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审查。经认真审阅相关文件后,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查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具备承担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能力,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公告编号:2023-003
二、对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查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遵守了自愿、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少杰、单飞跃和夏劲松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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