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29
公告编号:2023-013
证券代码:839826 证券简称:飞沃科技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一) 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
43 次审议会议结果,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 终止挂牌后的发展战略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完成公司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的上市进程。
(三) 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和《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公告编号:2023-013
议。
二、 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拟申请终止挂牌相关事宜与公司全体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与协商,并已初步就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公司也将为可能出现的异
议股东提供可行的权益保护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三、 股票停复牌安排
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公司股票已因向深圳证券交易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处于停牌状态,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增加停牌事项。
如终止挂牌决议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申请股票自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的两个交易日内减少停牌事项。
四、 其他事项
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可能存在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全国股转公司同意的情形。
公司在股票停牌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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