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无锡晶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晟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晶晟股份 2022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方法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相关资料、网银流水、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2、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3、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自挂牌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先后实施了三次股票定向
发行。前两次股票定向发行在 2018 年度、2020 年度实施,根据公司
2019 年 8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5)、2021 年 4 月 26 日
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度第一次、2020 年度第一次股票定
向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2022 年度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经 2022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向 5 名投资者共计发行 6,578,654 股,每股发行价格 7.60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9,997,770.4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由认购对象按照认购公告和认购合同的约定,存入公司名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并经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2]第210Z0006 号)。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的有关规定,建立并披露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各方面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随后,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为
0.00 元(人民币)。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49,997,770.40 元,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的规定,该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依照股票发行方案的
规定,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 目 金 额(人民币 元)
一、募集资金总额 49,997,770.40
二、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三、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0,016,952.05
具体用途:
补充流动资金 50,016,952.05
四、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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