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9
江海证券关于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江海证券作为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峰环保”或公司)原预约
2022 年 4 月 28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因审计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均尚未完
成,公司未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预计披露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明峰环保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就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的相关要求对明峰环保多次作出督导提示,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主办券商将持续履行对明峰环保的持续督导义务,督促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挂牌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定期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的风险;如明峰环保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含当日)前仍无法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强制终
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挂牌公司联系人:潘兵;联系电话:0459-4199931-1941
主办券商联系人:郭立芬;联系电话:010-67735311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江海证券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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