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05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839853 证券简称:明峰环保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没有在 2022年 4月
29 日前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全国股转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或者披露的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未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或者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或者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未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前述情形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或改正。”
二、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若公司
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即 2022 年 6 月 30日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全国股转公司在二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三、公司为消除终止挂牌风险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公告的上述事项接受投资者咨询。如涉及终止挂牌,后续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022-006
四、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挂牌公司联系人:潘兵;联系电话:0459-4199931-491
主办券商联系人:郭立芬;联系电话:010-67735311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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