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09
2022-007
证券代码:839853 证券简称:明峰环保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对 2021 年年报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明峰环保”或“公司”)全体股东委托,审计公司 2021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后出具了编号为“中喜财审 2022S01075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根据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
规则》的规定,就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
下:
一、董事会关于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公司 2021年 12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预付账款列示金额 6,260,161.09元,对于预付账款,会计师实施了检查合同、付款凭证、寄发询证函等审计程序,但无法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
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上述预付账款对应的货品或款项能否安全收回。
二、董事会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
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对公司的影响。
2022-007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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