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02
证券代码:839853 证券简称:明峰环保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淑芬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0,610,9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8%。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列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出席 2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
明》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610,97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
明》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0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610,97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610,97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和《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610,97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公司2021年公司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
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 2022 年度的工作计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0,610,97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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