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25
公告编号:2022-026
证券代码:839853 证券简称:明峰环保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8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7 月 22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7 月 2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
挂牌公司 无
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截至2022年4月30日,未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至2022年5月9日才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纪律处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严重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后,责成相关管理部门加强学习信息披露各项制度。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8 号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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