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18
2024-003
证券代码:839853 证券简称:明峰环保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日,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47,979,410.00 元,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5660万元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于 2024年 4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并提请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业绩亏损的原因
公司的业绩亏损主要原因是前期经营状况不佳,营业收入有限,而营业成本、研发费用、人员薪资等较高,近年来又受到了疫情的影响,公司业务受到了明显的冲击,公司新研发的产品,还没有形成规模化效应,因此出现了营业收入下滑的现象,造成了公司业绩亏损。
三、拟采取的措施
1、在规避业务风险减少损失的同时,公司积极维系老客户,开发新客户,逐渐减弱亏损程度。
2、积极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的附加值,进而提升公司议价能力,提高利润空间。
3、积极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拓宽公司的业务范围,努力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
4、控制成本。公司在努力提升收入的同时,积极控制各项成本。
四、备查文件目录
2024-003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黑龙江省明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4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