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富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长江证券作为广东富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定期报告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公司治理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龚学锋于2022年8月30日向广东富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 150 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宣方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向广东富盛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借款 250 万元,上述借款发生后,宣方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归还了 250
万元借款,龚学锋于 4 月 16 日归还了 150 万元借款。
上述资金占用行为均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一)》《关于追认关联交易的议案(二)》, 对上述资金占
用事项进行了补充审议。审议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3 名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事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存在被监管机构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风险。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龚学锋、宣方已全部偿还占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补充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督导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整改措施;同时,主办券商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尽快完成对富盛股份的现场检查工作,如有其他发现,主办券商将督导挂牌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将会产生公司治理风险和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主办券商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事项,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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