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15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9864 证券简称:ST 分给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赟、刘晓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赟、刘晓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87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10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0 月 1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王赟,时任董事长。
3、刘晓龙,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
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王赟、董事会秘书刘晓龙未按照《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告编号:2021-014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
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王赟、董事会秘书刘晓龙未按照《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长王赟、董事长秘书刘晓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提醒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劵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无显著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进一步加强《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学规的学习,规范公司治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14
《关于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赟、刘晓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87 号)。
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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