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0-15 18:53:43 股吧网页版
ST分给:关于公司收到关于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赟、刘晓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0-15


公告编号:2021-014

证券代码:839864 证券简称:ST 分给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赟、刘晓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赟、刘晓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87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10 月 14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0 月 13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1、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王赟,时任董事长。

3、刘晓龙,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
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王赟、董事会秘书刘晓龙未按照《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公告编号:2021-014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止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上述行为,违
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长王赟、董事会秘书刘晓龙未按照《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公司、董事长王赟、董事长秘书刘晓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提醒公司及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劵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无显著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未涉及到财务罚款,未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进一步加强《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学规的学习,规范公司治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1-014

《关于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赟、刘晓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87 号)。

广州分给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