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29
公告编号:2023-026
证券代码:839867 证券简称:广安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广东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辞职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收到董事卢锋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董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经理)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收到监事刘茂青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刘茂青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本公司监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收到监事贺斌英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继续担任(经理)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收到总经理于新慧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起辞职生效。上述辞职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
信联合惩戒对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
(二)辞职原因
以上辞职均为个人原因。
二、上述人员的辞职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26
(一)本次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将补选新任董事,卢锋先生的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时生效,在此之前,卢锋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的职责。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如因监事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公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公司将补选新任监事,贺斌英女士、刘茂青先生的辞职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时生效,在此之前,贺斌英女士、刘茂青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上述人员辞职不会对公司经营生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卢锋、贺斌英、刘茂青、于新慧辞职报告
广东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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