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证券代码:839867 证券简称:广安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广东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 9:3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867 广安科技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北京融鹏律师事务所张崧律师。(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现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现对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进行总结,编制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对 2023 年度公司股份、业务、管理、财务等情况进行总结,并编制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广东广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客观、全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根据公司 2023 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相关规定,参照公司 2023 年经营及财务情况,并综合 2024 年宏观经济预期、公司经营计划等因素,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为公司扩大再生产的需要,2023 年实现的税后利润暂不进行分配。
(七)审议《关于续聘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因此,公司继续聘任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