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9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9868 证券简称:格林森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湖北格林森绿色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格林森绿色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10:00。
公告编号:2021-012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868 格林森 2021 年 5 月 1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石筱秋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请查看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湖北格林森绿色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及《湖北格林森绿色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9)。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汇报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
公告编号:2021-012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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