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22
公告编号:2022-002
证券代码:839868 证券简称:格林森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湖北格林森绿色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华静波持有公司股份 864,5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1.6102%。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864,500 股为无限售
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止。冻结
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司股东华静波持有公司股份 1,525,5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2.8413%。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1,525,5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
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 日止。冻结
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司股东华静波持有公司股份 2,762,500 股被司法再冻结,占公司总股本5.1453%。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2,762,5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
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2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1 日止。冻结
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司股东童潇雨持有公司股份 2,437,5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4.5400%。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437,500 股为无限
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止。冻
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公告编号:2022-002
公司股东聂松荣持有公司股份 1,408,875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2.6241%。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408,875 股为无限
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 日止。冻
结股份已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股东华静波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依次为:(2020)鄂 0192 执 2428 号武汉东
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22)湘 0104 执保 333
号、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2022)湘 0104 执保 333 号。
股东童潇雨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为:(2020)鄂 0192 执 2428 号武汉东湖新
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股东聂松荣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为:(2020)鄂 0192 执 2428 号武汉东湖新
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所涉及的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童潇雨、聂松荣互为一致行动人,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所涉及的股份冻结部分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冻结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数量如全部行权可能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且相 关人员在公司任职重要岗位,有可能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华静波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董事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8,658,000、16.1259%
股份限售情况:6,493,500、12.0945%
累计司法冻结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5,832,500、10.86%
公告编号:2022-002
曾经股权司法冻结情况
公司股东华静波持有公司股份 680,000 股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 1.2665%。在本次被冻结的股份中,680,000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 股为无限
售条件股份。该司法冻结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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