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5-18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9882 证券简称:泰来照明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视频召开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汤永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8,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3 人,董事李永春、冯超因个人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王建利、李峰因个人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王娟于 2020 年 7 月 6 日辞去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暂
未聘请新的董事会秘书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董事长汤永东暂代信息披露事
公告编号:2021-020
务负责人的职务。无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与原审计机构合作已到期,经公司综合评估,公司拟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29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8,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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