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7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方
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持续督导协议书》及《<持续督导协议
书>之补充协议》;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与方正承销保荐签订了《<持续督导
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上述协议对持续督导费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出了明确约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累计两年未按上述协议约定向方正承销保荐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
2.方正承销保荐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向公司送达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的规定,公司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说明通知的主要内容。但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尚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方正承销保荐已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2021 年 10 月 25 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向公司进行了三次书面催告,公司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
方正承销保荐已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2021 年 10 月 27 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1 年 12 月 23 日,方正承销保荐向公司送达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三、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1.因方正承销保荐已向公司送达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规定,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公司与方正承销保荐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将被方正承销保荐单方解除;若方正承销保荐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股票将会停牌;若方正承销保荐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强制终止挂牌的风险。
2.公司未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的规定,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被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四、 主办券商提示
方正承销保荐已向公司送达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并告知公司对收到单方解除督导协议通知相关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方正承销保荐将
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12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