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0
方正承销保荐关于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方正承销保荐作为深圳泰来太阳能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来照明”或“公司”)的原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协助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现公司存在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情况。
一、 定期报告披露基本情况
公司原定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因下述原因预计公司
无法在 2022 年 4 月 29 日之前(含 2022 年 4 月 29 日)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1、公司因资金短缺,无力支付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的房租,公司已于 2021年 11 月停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恢复生产经营,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开展审计工作,亦未安排相关人员负责 2021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3、因公司连续两年未按合同约定向方正承销保荐支付持续督导费用,方正
承销保荐已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与公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尚未聘请新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业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票已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起停牌。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泰来照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增加停牌事项。若公司在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方正承销保荐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泰来照明应就无法按期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的情况披露提
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方正承销保荐将持续关注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尽快聘请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尽快开展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受理股东诉求,做好和股东的沟通解释工作。
方正承销保荐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汤永东
联系电话:13910960596
方正承销保荐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樊陈
联系电话:0731-85832376
方正承销保荐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事项及由此产生的相关风险,慎重做出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方正承销保荐
2022 年 4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