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2-29
公告编号:2022-056
证券代码:839886 证券简称:ST 汇美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汇美影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拟申请终止挂牌的原因
深圳市汇美影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综合考虑自身所处发展阶段的内外部因素,为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公司及股东利于的最大化,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二)审议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性措施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请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保护的措施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将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内容详见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公告编号:2022-056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三、股票停复牌安排
公司将申请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报送申请终止挂牌的相关材料,并依照相关规定披露进展情况,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股转公司批准的时间为准。
四、其他事项
鉴于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股转公司的批准,公司在股票停牌期间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深圳市汇美影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汇美影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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