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2-14
公告编号:2023-006
证券代码:839886 证券简称:ST 汇美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深圳市汇美影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深圳市汇美影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规划的需要,拟
申请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2023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获受理。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深圳市汇美影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同意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2 月 15
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二、 异议股东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2,000,00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弃权股数 0 股;回避股数 0
股;不涉及异议股东。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后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公告编号:2023-006
四、 终止挂牌后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飞燕
联系电话:0755-28244088
邮箱:wly@hymn.net.cn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平吉大道康利城 1 号楼 12 层
五、 备查文件
《关于同意深圳市汇美影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深圳市汇美影像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