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13
公告编号:2022-061
证券代码:839911 证券简称:中煤远大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中煤远大(北京)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中煤远大(北京)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2] 368 号)、《关于对中煤远大(北京)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赵玉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监管执行函[2022] 503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9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31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中煤远大(北京)电子商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务股份有限公司
池勇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赵玉伟 董监高 时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
书
公告编号:2022-061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1、截至2022 年4 月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
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2021 年11 月 12
日发布,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
披露违规。
2、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池勇、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赵玉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 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中煤远大(北京)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
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池勇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赵玉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
档案。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公司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业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2-061
公司未按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编制及披露 2021 年年度报告,后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披露了 2021 年年度报告,股转的纪律处分对公司经营无明显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处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中煤远大(北京)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 分的决定》(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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