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5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9911 证券简称:中煤远大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中煤远大(北京)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 月 20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23-002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9911 中煤远大 2023 年 1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中煤远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并经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拟解除已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并就此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终止协议,该持续督导终止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司因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公司拟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该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 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及
公告编号:2023-002
规定,公司本次变更主办券商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中煤远大(北京)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 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经过慎重考虑,拟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拟聘请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承接主办券商。公司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 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加 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单 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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