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8-18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839924 证券简称:宇星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广东宇星阻燃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邮政银行融资及公司股东为其提供关联担保的
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广东宇星阻燃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2020 年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股东罗宏波为公司在 2017 年 7 月 18 日至 2020 年 7 月 17 日期间内与广
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办理人民币1,500万元最高余额内的各类融资业务
所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08)。因政策变动及公司运营需要,合同终止,公司不再承担相应责任。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以下简称为“邮政银行梅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45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并办理相
关贷款。授信额度存续期自 2020 年 7 月 3 日至 2028 年 7 月 2 日止,年利率为
4%,由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由公司股东罗宏波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0-027
2020 年 8 月 1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
邮政银行融资及公司股东为其提供关联担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表
决: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董事长罗宏波先生、董事罗燕卿
女士、罗庆新先生为关联方,因此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需直接提交 2020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罗宏波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203 号 705 房
关联关系:罗宏波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偶发性关联交易中,为公司股东为公司的融资行为提供关联担保,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邮政银行梅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1,450 万元综合授信
额度,并办理相关贷款。授信额度存续期自 2020 年 7 月 3 日至 2028 年 7 月 2 日
止,年利率为 4%,由公司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由公司股东罗宏波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
公告编号:2020-027
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宇星阻燃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广东宇星阻燃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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