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9-01
公告编号:2020-007
证券代码:839928 证券简称:歌瑞农牧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河南歌瑞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有限责任公司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河南歌瑞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693 号)
收到日期:2020 年 8 月 2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8 月 2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河南歌瑞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 河南省焦作市博 爱县孝敬镇坞庄村。
毛政永,时任董事长。
刘跟明,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0-007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且未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 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毛政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刘跟明 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 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 务规则》)第 1.5 条 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河南歌瑞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毛政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对刘跟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公告编号:2020-007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相关业务 规则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 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河南歌瑞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 转系统发[2020]693 号)
河南歌瑞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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